涉及年初一晚旺角騷亂、被控暴動罪的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及梁天琦,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將黃台仰及梁天琦等十名被告的案件合併,並修訂控罪,其中黃台仰及梁天琦被控參與暴動、煽動暴動罪,黃台仰被加控煽動非法集結罪,其他被告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案件將於八月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交付審訊。

控方並申請另外二十一名被告的案件,押後六個星期,至八月九日再提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以及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控方撤銷其中五人的控罪,指雖然他們事發當日身處現場,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犯暴動罪,因此撤銷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