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前助手叢培昆,在去年被控串謀非法收受利益罪成,陳志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終院批准。陳志雲的代表律師表示,會就主事人無綫電視的業務性質,以及陳志雲的行為無意圖影響無綫業務,因此不構成干犯防止賄賂條例提出抗辯。案件排期在明年二月審理,而叢培昆在今年四月已放棄上訴。

陳志雲被控於二零零九年,在一個商場活動中主持節目並非法收取超過十一萬報酬,他和助手叢培昆被控串謀收受利益。二人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無罪。但律政司上訴,上訴庭去年十月,判兩人罪成,各罰款八萬四千元及二萬八千元。二人向上訴庭申請向終審法院上訴,但在今年一月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