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通過將規劃署開設一個總城市規劃師編外職位的申請,提交財委會審議,職位為期三年,負責加強支援城規會秘書處,及處理與城規會相關的司法覆核等事宜。多名議員認為,署方應先檢討近年司法覆核個案增加,是否規劃及處理申請的機制出現問題;亦有議員關注,部分爭議大的發展計劃已陸續上馬,之後司法覆核的數目會減少,是否仍有需要開設新職位。

規劃署副署長李啟榮指,目前積壓29宗司法覆核案件需要處理,自從城規會條例零五年修訂後,規劃申請及司法覆核個案亦隨之增加,部分來自發展商。發展局表示,目前未考慮檢討城規條例,因為涉及範圍廣泛,部分重要議題亦未有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