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安機關表示,中港警方的通報機制自零一年實施以來,公安機關始終按照憲法及香港基本法規定,在一國兩制下,本著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對方執法的原則,與香港警方認真落實通報安排。通報機制是一般行政安排,雙方會主動通報,盡快通報及回覆查詢,但未有設定具體時限。公安承認兩地經濟社會迅速發展,通報機制已逐步出現一些不適應問題,一定程度影響通報效果,包括缺乏時限要求。
截至去年底,公安向香港警方通報在內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香港居民,有六千一百多人,三百多人非正常死亡;而香港警方通報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內地居民,有六千九百多人,二百多人非正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