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安通報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案,指林榮基六月初在韶關提出返港處理個人事宜,並保證遵守取保候審規定,但他六月十四日返港後,公開表示不會返回內地,公安無法與他聯繫,他的行為已違反國家刑事訴訟法有關取保候審的規定,敦促林榮基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如果拒不返回,將依法對他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公安又公布案件調查經過,指寧波市公安局去年上半年發現,有人向寧波地區非法銷售境外書籍,寄書的胡某表示來源是銅鑼灣書店,到九月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林榮基等人涉嫌非法經營罪,直至十月十七至二十四日,在深圳、東莞抓獲林榮基等人,刑事拘留,之後他被寧波公安監視居住。基於林榮基犯罪事實和認罪態度,公安今年三月二十一日解除他的監視居住,取保候審。林榮基提出與妻兒不和,在港居住困難,公安向他提供協助。
公安透露,林榮基在一二年九月底,因非法攜帶出版物入境,被海關行政處罰後,為逃避監管,偽裝書籍封面,由香港直接郵寄給內地買書人,或先寄給姓胡的人再轉寄。單是胡姓人士所寄的書,就涉及368張訂單,收取的書款達四十多萬元人民幣。公安指,林榮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根據《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林榮基等人觸犯國家刑法第225條,涉嫌非法經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