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林健鋒,在立法會提交年報時表示,委員會上年審議十九宗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涉及八十一項指控,其中四宗投訴,當中的六項指控查明屬實或部分屬實,廉政公署高級人員已向相關人員作出適當訓示。此外,委員會審議及通過八份評估報告,初步調查顯示這些投訴均缺理據而無需正式展開調查。

他又提及,廉政公署檢討了舉報中心措施,例如為中心職員提供適切培訓課程,改善處理報案及查詢的技巧;優化程序,例如如果個案未完成調查前案件主管有所調動,會知會投訴人有關的交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