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承認,在一零年擔任按揭證券公司總裁期間,曾購入兩個物業,但並無申報已承造按揭,承認有疏忽。有報道指,劉怡翔是在當年8月13日金管局宣布收緊按揭前買樓,涉嫌有利益衝突。金管局指,根據紀錄,劉怡翔的兩宗購買物業申報,臨時買賣合約分別在7月21日和25日簽訂,交易日期是8月31日和10月29日,但他未有申報承造按揭貸款,會向他進一步了解。
劉怡翔回覆本台查詢時指,他無參與或得悉金管局制定有關措施的內部討論,當年7月29日首次獲告知按揭證券公司需要考慮適當修訂按揭保險計劃,但不知悉金管局新一輪措施的其他內容,強調在處理有關物業買賣上,並不涉及利益衝突,亦沒有因公職而獲取任何金錢回報或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