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討論勞工及福利局建議,在勞工處開設一個為期五年的編外職位,以支援標準工時委員會餘下工作,以及跟進工時政策方向及相關工作。多名議員關注有關職位年期為何較一般職位長,人民力量陳志全要求當局將職位年期分拆為三年和兩年,分兩次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工黨李卓人質疑當局至今仍未決定是否立法規管工時,只是不斷進行不同的研究,拖延標準工時立法。工聯會陳婉嫻亦指,若當局只是透過合約規管工時,將不支持開設有關職位。

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譚贛蘭強調,當局無意拖延工時政策方面的工作,指標準工時問題影響勞資雙方,以至社會和經濟,非常複雜,有大量工作要做,將有關職位年期訂為五年是有實際需要。另外,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表示,下星期一早上會加開兩節會議審議積壓議程,會視乎進度,決定星期二下午是否需要加開另外兩節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