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案,被稱為「國師」的北京年代發展公司老闆曹永正,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及行賄等罪名,被湖北宜昌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款七千三百萬元。曹永正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會上訴。
內地傳媒早前報道,天津法院去年審理周永康案時,指他曾將多份絕密及機密文件,交給曹永正,法院因此認定周永康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而曹永正先後做過黨校老師及出版社編輯,並與政商及演藝界關係密切,與多位四川、政法及石油系統高官私交深厚,曾被周永康稱為「最信任的人」及「國師」。內地報道曾披露,曹永正在周永康協助下,以多間空殼公司投得吉林及長慶油田項目,從中獲取高達八億七千萬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