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香港納入內地人體器官分配和共享系統,食物及衛生局澄清,香港目前未有任何正式機制,和境外醫療機構分享遺體捐贈器官,內地的器官捐贈法規及分配制度,並不適用於香港。

當局表示,在香港逝世病人捐出的器官,原則上只會捐給正在輪候器官移植的本港病人,而醫管局只會在香港病人中,無法找到合適的受贈者的情況下,才會因應情況,考慮把器官轉贈至其他地區的病人。醫管局曾在今年一月酌情批准一個屍肝,移送台灣移植給一名病人,強調事前已得到捐贈者家屬同意,並已諮詢食衛局和衛生署,是基於特別考慮的單一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