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傅瑩,在南海仲裁案宣判前夕發表文章,表明中國對南海仲裁的立場是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及不執行。文章說,中國作為一個主權國家,有權選擇解決爭端的方式,而菲律賓單方面提出的仲裁案,是濫用爭端解決程序,偷換概念,刻意掩蓋爭議實質,導致仲裁案本身存在缺陷,缺乏合法性。
傅瑩說,仲裁庭濫用權力,中國有權拒絕裁決,批評仲裁庭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以魯莽及武斷的方式行事。她說,雖然未知仲裁結果,但相信仲裁庭未能充分了解及調查中菲之間真正的爭議,忽略菲律賓提起仲裁的目的及訴求的實質,亦未考慮中菲兩國在南海的海洋權益主張有重疊。她又指,此次仲裁無法解決中菲之間的南海爭議,反而會刺激對立情緒,破壞地區和平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