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劉燕卿發表最新一期年報,指政府部門間協調不足,存在各自為政心態,甚或互相推諉,聲稱自己沒有充分權力處理,然後置身事外。一件本來幾個部門都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情,結果各部門認為責任應屬其他部門,以致問題長年累月仍未解決。報告指,在這種情況下,會引來更多市民投訴,令問題變得更難收拾,即使各有關部門最終推行重大改革或達成共識,但已付出沉重代價,令形象受損,浪費大量資源,希望部門在發現問題後從速採取行動。

報告又指,署方在一五至一六年度完成五十三宗涉及公開資料守則的個案,當中二十七宗涉及機構出錯,十一宗個案是無理拒絕向市民提供所索取的資料,署方認為若干部門未充分認識公開資料守則的意義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