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否認民主黨議員涂謹申的講法,指署方沒有內部規定,處理涉及行政長官的貪污投訴時,不運用《防止賄賂條例》賦予的強制權力。廉署強調,調查每一宗案件時均一視同仁,並會因應調查的需要以及是否有法律依據,而決定是否運用《防止賄賂條例》所賦予的強制權力。如有需要,廉署會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

民主黨涂謹申早前表示,廉署有內部守則,豁免引用防賄條例調查行政長官。他又質疑前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可能曾因多次向行政會議索取資料,而令人對李寶蘭產生厭惡,影響署任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