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樓宇翻新工程圍標貪污案, 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早前承認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原定今早於區域法院判刑,但被告突然放棄由法援署律師作代表,自聘律師及需時處理文件。法官表示,案件已因不同原因押後數次,要求被告一方盡快準備上庭。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九日判刑,被告要繼續還押。

案情指,被告涉及於2010至2014年期間,就翠湖花園翻新工程,串謀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管理公司高層及物業經理,提供共約4,400萬元賄款,及後又為取得濱景花園的翻新工程合約,串謀向屋苑法團維修專責小組成員提供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