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指出,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除了簽署提名表格內的聲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區,亦需簽署多一份確認書,確認擁護基本法其中三項條文,包括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及基本法任何修改,不得同中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特區政府認為鼓吹及推動港獨,違反參選人簽署聲明的內容,令是否獲有效提名資格成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指選管會的做法,對參選人、選舉主任及選民都有好處,可令參選人更清楚知道法律的要求,需承擔的法律後果。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選管會做法合情合理,但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質疑,有人對某種政治主張進行審查。有意打港獨議題參選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說,他的政治理念難以改變,但傾向折衷簽署。香港民族黨就指,黨員即使簽署確認書,亦將繼續推動及宣揚港獨,若因此被取消參選資格,選管會要負上政治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