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陳偉業、陳志全,以及社民連梁國雄表示,不滿選管會指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參選人要簽署多一份確認書,確認擁護基本法其中三項條文。三人表示傾向不簽署確認書,並將與選管會商討事件,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他們質疑確認書並非在提名表格的文件內,法律效力成疑;又指確認書要求擁護基本法內的指定條文並不合理。梁國雄亦指,簽署確認書的做法,會令選舉主任增添權力,去酌情調查有意參選的人,可能令他們錯失提名。亦會令有意參選的人,質疑自己會否觸犯條文,限制參選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