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任職侍應的鄭永健涉嫌在去年區議會選舉中,向多人提供一萬至四十萬款項,誘使他們參選或令其他人在特定選區參選,遭廉署控告七項選舉舞弊罪及一項串謀舞弊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押後至明天再審。

控方在庭上提出增加鄭永健一項選舉舞弊控罪,辯方需時聽取被告指示,控辯雙方亦要商討同意事實等事宜,控方申請押後案件。控方又說,鄭永健與代表律師開會期間,透過Facebook的即時通訊程式,向控方一名證人傳送一個「手指公」符號,認為行為故意,要求法庭處理,辯方指事件是意外,被告沒有任何目的,法官認為難以令人信服是意外,嚴厲警告鄭永健不能直接或間接接觸任何控方證人,否則可能會取消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