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有意或已報名參選立法會的民主派議員,下午先後約見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討論選管會要求來屆立法會參選人報名時,簽署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的做法。與會者引述馮驊解釋,確認書只是為行政方便的措施,以便選舉主任決定是否信納參選人將擁護基本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不屬於報名表格一部分,不簽署確認書亦不會令參選人喪失資格。

被問到選管會為何未曾到立法會匯報有關做法,有與會者引述馮驊指,上月二十日最後一次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時,並未有此想法,後來選管會留意到社會部分言論偏離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才決定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