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長陳茂波夫婦被控誹謗的上訴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開審。爭論點在於早前被法庭裁定沒有惡意的兩封涉事電郵,是否可以享有「受制約免責特權」保護。原告一方指,原審法官裁決時考慮了未經陪審團考慮的因素,並指「受制約免責特權」定義狹窄,辯方不可因為聲稱維護學校的福祉,而向其他人發表一些誹謗性流言。
陳茂波和妻子許步明,在一一年十二月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和家長,發放電郵和資料,指校內有學生考試作弊,但獲擔任校董的父親盧光漢包庇,而未有被處分,被盧光漢控告誹謗。陳茂波夫婦去年十月被裁定誹謗罪成,要向事主賠償二十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