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男子梁國雄前年十月手持五支載有爆炸品原料TATP粉末的試管,到香港仔警署報案室,威脅要引爆,被警員及時制服。他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及「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案件原定今日判刑,法官指以案件而言,應該判處監禁,但考慮到被告只有十七歲,不想放棄他,將案件押後到八月十七日判刑,以索取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報告,以及教導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