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表示,立法會選舉是嚴肅、大是大非的事,不能含糊,又指有人以港獨議題參選,是偏離一國兩制和違背基本法,政府不能視而不見,她認同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確認擁護基本法條文的做法,認為可以令參選人知道成為候選人,是要滿足一些條件。至於參選人不簽署確認書,是否不能成為候選人,林鄭月娥指,是由選舉主任決定,相信選管會作出決定時會考慮不同因素,並不只考慮有否簽署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