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羅冠聰及周永康,前年九月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東區裁判法院今早裁定,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成立,黃之鋒及周永康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但黃之鋒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名就不成立。裁判官表示,需要索取被告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三人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押後至下月十五日判刑。
裁判官表示,羅冠聰當時在台上做司儀,呼籲、說服及提議市民進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如果現場的人響應,會造成擾亂及破壞社會安寧,而羅冠聰當時在台上說話時,知悉警方已經介入,而數以百計在場人士,如果不理阻攔進入東翼前地,明知會出現不順利及不和平的情況。裁判官又指,黃之鋒及周永康,企圖進入東翼前地時,受到保安及警員阻攔,而當兩人攀過三米高圍欄,跳落地的一下,會令試圖阻攔的人,感受到有機會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