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確認書,並無增加要求,認為做法是政府擔心有候選人,或參選組織的競選政綱及言論違反基本法,特別是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條文。他指參選人原本都要簽名確認擁護基本法,現在只是抽出一部分再加以確認,若果有人認為簽署確認書,同他的政綱有很大抵觸,就要認真考慮是否參選。曾鈺成又認為政府未有清晰交代,若果無簽署確認書或競選過程中的言論和確認書有抵觸,是否犯法或被剝奪候選人資格。

對於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質疑,容許港獨組織登記參選立法會,是否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和法治原則,曾鈺成指有任何剝奪市民的原有權利,都必須要有清晰的法律依據,又指選民應該思考,是否容許鼓吹港獨的人進入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