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三月起陸續提升船隻航行監察服務系統,設立十三個雷達,監察全港通航水域,能同時自動追蹤一萬個海上目標,預計可滿足直至2030年的運作需求。而系統在惡劣天氣下偵察海上目標的能力亦已提高,並會為港口使用者、政府機構及公眾發布船隻信息。處方又在港澳碼頭設立廿四小時運作的船隻航行監察中心,透過高頻無線電網絡,向船隻發出航行信息及勸喻,協助船隻安全進出港口。

另外,海事處將革新本地船隻規管制度,包括檢討本地遊樂船隻規管制度、立法規管海上醉駕及藥駕,以及檢討船長發牌制度,亦會為海事主任及驗船主任的專業職系,開展職系架構檢討,長遠解決人手及接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