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時運工業大廈一部升降機,前年十月八日晚急墮,造成二十九名乘客受傷的事故,註冊升降機承辦商紀律審裁委員會,裁定電梯公司蒂森克盧伯有失當和疏忽行為,罰款十八萬元,並要支付十三萬六千多元的相關審裁程序費用。蒂森克盧伯涉及四項違紀行為,在前年四至九月的四個不同時段,沒有確保工程由兩名或以上的升降機工程人員進行。
肇事升降機當晚載著十三人,到達十二樓時,有十八人再擠入升降機,令人數增至三十一人,但升降機只限載二十一人。升降機的制動器雖然啟動,但因超載程度超出操作上限,升降機滑行至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