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被控於今年一月參與衝突港大校委會會議期間,涉嫌刑事毀壞、企圖強行進入、刑事恐嚇,以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交替控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馮敬恩否認所有控罪, 案件押後至九月廿一日進行審前覆核,馮敬恩繼續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

控方指,稍後會有錄影片段呈堂,並傳召四名證人。首名證人將會是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其餘證人則是校方保安員。而裁判官指,案情顯示當時秩序已被破壞,但控罪就指被告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建議控方以《公安條例》中其他更合適的條例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