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立法會新界東直選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以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早上分別就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他們在報名參選時簽署確認書,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預料最快在下午開庭處理。

兩人的司法覆核申請都是由李柱銘和潘熙等大律師組成的律師團隊代表。入稟狀指,選舉主任無權力查詢或決定參選人,是否真誠簽署參選時的聲明,認為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的決定是錯誤理解法律條文和越權。入稟狀指,條例只要求提名表格附有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的相關聲明,並要求參選人簽署;選舉主任無須理會參選人是否清楚明白基本法條文、是否完全明白相關法律要求和責任,或是否真誠簽署有關聲明。

截至星期六中午,選舉事務處網頁顯示,已報名參選新界東的名單還包括林卓廷、容海恩、方國珊、李梓敬、葛珮帆、張超雄、范國威、 陳克勤、侯志強、鄧家彪、楊岳橋、梁國雄和陳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