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主任今日起陸續通知提名有效的立法會參選人。當中包括有簽確認書、無簽確認書,以及簽署另類確認書的參選人。消息說,選舉主任在考慮提名是否有效時,簽署確認書只是其中一個途徑,會綜合看參選人是否符合法律定明的參選資格及要求,及選舉主任是否信納參選人是真心誠意簽署提名表格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
消息又說,當局要求立法會參選人簽署確認書,對各方均有好處,包括令參選人更清楚參選立法會的法律要求及承擔的後果,亦方便選舉主任有更清楚的資料決定提名是否有效,而選民亦可以更清楚參選人的理念、政綱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