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已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接獲選舉主任查詢,他們是否在簽署提名表格上的聲明,表明將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下,仍然繼續主張和推動香港獨立。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如果參選人在公開場合或社交網站,發表過有關港獨的言論,選舉主任要問清楚他們會否繼續推動這些行為,是很合理,亦給予機會想參選的人作決定,至於是否應該拒絕讓他們參選,就由選舉主任決定,而選舉主任事前都會先問過律政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