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已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接獲選舉主任查詢,他們是否在簽署提名表格上的聲明,表明將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下,仍然繼續主張和推動香港獨立。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如果參選人在公開場合或社交網站,發表過有關港獨的言論,選舉主任要問清楚他們會否繼續推動這些行為,是很合理。

范徐麗泰指,參選人報名時簽署的聲明,已經寫明要擁護基本法,而基本法是維護一國兩制的全國性法律,如果參選人一方面說會擁護基本法,一方面又推動港獨,包括在選舉論壇上大談港獨,已經屬於言行不一致;而一旦這些人成功當選,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便是再一次言行不一致,藐視立法會議員應有的誠信。她認為,選管會的決定是事先將事情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