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問責班子同行政會議成員申報資料,問責官員中,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與妻子持有最多物業,一共有十個,其中兩個作自住用途,其餘八個出租。行政長官梁振英與太太在香港擁有三個物業,兩個在山頂,都是空置,南區一個就出租。另外在新加坡就擁有兩個物業,太太在英國持有兩個物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申報在中山市擁有一個物業及車位,由配偶擁有及自用。至於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就報稱,在美國紐約擁有一個自用物業,在灣仔區的一個物業就用作出租。
另外,行會成員中,李國章擁有三十二個本港和英國倫敦物業,其中二十三個是父親遺產,大部分出租。另一名行會成員胡紅玉,除了在南區持有一個自住物業及車位,並持有一間公司6.5%的股份,有關公司在離島區持有二十六幅空置土地,總面積超過5.1萬平方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