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裁定網台主持鄭永健涉嫌在去年區議會選舉中向多人提供利益,誘使他們在特定選區參選,與及另外兩人所有串謀舞弊的表面證供成立,三名被告需要對控罪進行答辯。

鄭永健被控八項選舉舞弊罪及一項串謀舞弊罪,同案的顧家豪及陳建隆,涉嫌收受鄭永健十五萬至二十萬元款項,被控一項串謀選舉舞弊罪。控方指鄭永健在去年七至九月間,向多個地區組織成員,提出以十五至二十萬資助他們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