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接納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從賑災基金批出兩宗共六百萬元的撥款,予宣明會及樂施會,用以援助內地南方多個省份包括貴州、湖南、湖北及安徽的水災災民。兩個機構分別獲得五百萬元及一百萬元的撥款。委員會希望撥款能為有關災民提供適切援助,令他們生活早日回復正常。
發言人說,委員會將要求兩個組織在完成賑災計劃後,向委員會呈交評估報告及經審核的帳目,以確保撥款用於指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