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院第二日審理維權人士被控顛覆國家政權案,異見人士胡石根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半,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中央電視台播出胡石根當庭認罪片段,指自己長期受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影響,在反黨反政府的犯罪泥潭越陷越深,他感謝警官及法官等對他的教育,觸動靈魂,令他決心以後不再參與反黨反政府活動,不會上訴。

法院指,胡石根組織不滿體制的訪民及律師,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台,散布顛覆政權思想,伙同他人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策略,由於是再犯,所以重罰。證人指,胡石根利用敏感案件,引發各種矛盾,向政府施壓,從而在中國實現顏色革命。控方又指,胡石根曾派人到境外參加反華培訓,學習如何對抗中共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