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山東省濟南市委原副書記、市長楊魯豫涉嫌受賄罪,並採取強制措施。

中紀委日前公布,楊魯豫嚴重違紀,包括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搞權色及錢色交易等,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中紀委已開除楊魯豫的黨籍,並收繳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