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維權律師周世鋒,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權利五年,周世鋒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周世鋒在最後陳述中表示,深深認識到所犯罪行和行為,對黨和政府帶來傷害,表示懺悔,又指自己沒有意識到西方國家對中國「和平演變」的嚴重性,指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對廣大律師和人民敲響警鐘,對自己為了發展和律師事務所的私利,對社會造成不穩而懺悔。
法院指,周世鋒利用律師事務所,參與或指使他人炒作熱點事件,抹黑司法機關,攻擊國家司法體制,煽動仇視國家政權,多次在網上網下發表言論,攻擊社會主義制度、一國兩制基本國策,煽動對抗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考慮到周世鋒犯案後如實供述,過往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判以七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