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繼續審理多名維權人士被控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受審的勾洪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勾洪國表示認罪不上訴。控方指他一三年加入胡石根擔任長老的地下教會,形成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思想,參與炒作熱點案件,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控方又指,勾洪國出資和聯絡胡石根等人,密謀策劃顛覆國家政權,前年到境外參加分裂分子有份參與、具有反華性質的培訓,接受推翻政權思想和方法的訓練。
控方讀出勾洪國的供述,指胡石根提出要拉多些人入教會,利用地下教會宣傳自己的思想,通過訪民訴求,聚集不法律師來推翻中國現行體制,完成中國的和平演變。勾洪國接受盤問時表示,指自己一開始不認同「國家轉型」等思想,但受到胡石根的蠱惑後就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