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十八歲裝修工人,承認向觀塘一幢住宅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的主席,提供二萬三千多元的非法回佣,以獲判大廈的小型修葺工程。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被告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指,被告作為承接小型修葺工程的裝修散工,涉嫌為取得工程,在2006年十二月至去年一月期間,向當時任觀塘致昌大廈立案法團的主席,提供非法回佣,最終獲批三十一項小型修葺工程,涉及工程費共四萬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