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年初一晚旺角騷亂的其中二十一名被告,各被控一項暴動罪,當中被告楊家倫,被加控一項縱火罪,早上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被告卓羚釬的暴動控罪,改為襲擊正在執行職務警務人員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排期下月二十一日進行審前覆核。另一名被告曾建恒則獲撤銷暴動控罪。裁判官應控方要求,短暫押後處理與旺角事件相關的案件,以便控辯雙方研究,那些案件可以合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