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年初一晚旺角騷亂的其中二十一名被告早上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當中十人案件合併處理,部分人被加控刑事毀壞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人員罪。控方又申請,修訂另外兩人的暴動控罪細節,裁判官將案分別押後至十月四日和下月二十一日,以便控方準備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的文件。
另外四名被告則獲撤銷暴動控罪,其中何應傑申請索回訟費但被裁判官拒絕,指控方呈上的報章照片拍攝到一名手執磚頭男子,他的衣著、鞋和眼鏡與警方拍攝的被告照片特徵吻合,信納是同一人,形容被告是自招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