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前年九月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黃之鋒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羅冠聰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判囚三星期,緩刑一年。黃之鋒表示,他們會考慮就裁決上訴,又指不會因為今次的判決而退縮,會繼續公民抗命。周永康就指,裁判官提到判刑時有考慮被告的動機及立場,他認為可應用在政治上,當權者應該思考提出自決及港獨的人士,背後的原因。
裁判官說,相信三人的行動,真心想對社會議題表達訴求及意見,並非為個人利益及有意傷人,形容被告是魯莽但並非十分暴力。又說年輕人或對社會現況有不滿,但可貴之處在於他們比較純真,又可能較激動,好像錢幣的兩面,有美好亦有缺失,如果法庭考慮到今次事件後所發生較激烈的政治事件,而判處阻嚇刑罰,對被告並不公平。
羅冠聰參加立法會港島區直選,其他有候選名單排首位的包括:黃梓謙、劉嘉鴻、葉劉淑儀、何秀蘭、張國鈞、詹培忠、鄭錦滿、沈志超、王維基、徐子見、司馬文、許智峯、陳淑莊和郭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