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啟動第三次大督查,範圍覆蓋全國三十一個省區市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督查重點包括保持經濟平穩發展、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創新驅動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四方面工作二十三項重點內容,推動各區各部門履行職責,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
國務院指,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改革不深入、工作不協調及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存在個別幹部懶政怠政和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影響決策部署落地生效,大督查將聚焦當前經濟運行和改革發展中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