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主席馮驊,回應有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聲稱受脅迫棄選時指,選舉法例嚴禁賄選舞弊或威嚇脅迫參選人或選民,如有人感到受脅迫,應立即報警。選管會目前未有收到暴力或脅迫的投訴,如有投訴,將按機制轉介執法部門跟進。他又指,如要立案需要當事人或目擊者提供可以呈堂的證供。

對於政府早前拒絕六名提及港獨或不擁護《基本法》的報名人士參選立法會,馮驊話,提名是否有效,完全由選舉主任決定。他指,社會出現偏離一國兩制,不認同香港憲制地位的言論,今屆首次使用的確認書,有助參選人充份了解參選相關的法例要求及法律責任,完全是法律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