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涉嫌參與年初旺角騷亂人士,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在區域法院繼續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三日進行審前覆核,二月六日開審,預計審訊十天,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控方庭上透露,將會傳召二十名警員,呈交四段新聞片段及兩段警方拍攝片段。法官提出為何不需要傳召新聞片段拍攝者,以證明片段真確,控方回應指警員可作證明。控方又透露,有另外兩宗涉及十五名被告的暴動罪案件,將會申請轉介區院。控罪指,三名被告許嘉琪、麥子晞及薛達榮,今年二月九日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聯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