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星期日舉行,選舉事務處表示,一共批准三個機構在指定票站進行調查,分別是香港研究協會、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和成報報刊有限公司,調查不得在投票站內進行,選民是否參與票站調查,純屬自願。發言人又說,有關機構必須作出法定聲明,表明不會在投票結束前公布票站調查結果,亦不可以在投票結束前,就個別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的表現,發表具體評論或預測,以免影響選民意向及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