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建議由政府出資,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向消費者提供免費的初步法律諮詢服務,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模式,為消費者和商戶提供具法律約束力,但比訴訟更具時間和成本效益方式,處理涉及消費的爭議,索償上限二十萬元。
消委會表示,過去三年,每年接獲約三萬宗投訴,當中超過七成以調停方式解決,而未能處理的個案,消費者只能作罷,或交由法院審理,消費者和商戶都需面對漫長的訴訟,甚至高昂的法律費用。消委會認為,由政府出資可確保機制在公平公正和獨立下運作,增加消費者和商戶的信心,另外,亦可減少法院處理的案件數目,達至消費者、商界和政府的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