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建議由政府出資,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向消費者提供免費的初步法律諮詢服務,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模式,為消費者和商戶提供具法律約束力,但比訴訟更具時間和成本效益方式,處理涉及消費的爭議,索償上限二十萬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樂意與消委會就建議交換意見,包括是否有足夠理據在現時的各種解決消費糾紛渠道之外,另外成立一個專門負責消費糾紛的爭議解決中心。商經局指有關建議牽涉的行業廣泛,持份者眾,涉及的資源也可能十分龐大,由於消費者無需收費,便可向任何與貨品或服務提供者就紛爭提出調解及仲裁要求,要小心考慮制度會否容易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