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星期日舉行,選舉事務處回應票站主任將選票帶回家保管事宜,指今次立法會選舉,票站人員提取選票的安排,與以往各公共選舉相同,票站主任及票站工作人員會於選舉前約一星期,到選舉事務處拿取所屬投票站的部分選票及選舉物資,到投票日當日早上七時前到投票站報到及工作,基於運作需要,票站人員需要在投票日前將選票提取回家儲存,在投票日早上攜同選票前往投票站報到。
選舉事務處又指,投票站人員在提取選票時,須經過特定的檢收程序,選票會以防干擾膠袋包封,貼上封條,由選舉事務處及有關票站人員雙方加簽,存放在行李箱內及上鎖。投票站人員在回家後,須將選票妥善儲存,在投票日將選票送往投票站,才可開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