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蕭天的受賄案,在河南南陽中級法院一審開庭,檢察院指控蕭天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賽事承辦、工作安排等提供幫助,收受財物七百九十六萬多元人民幣,蕭天當庭認罪,法庭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