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星期日投票,選舉事務處表示,今日下午發現有人擅自闖入分發選票的場地及拍攝,已即時上前查問,並報警處理。選舉事務處回應票站主任將選票帶回家保管事宜,指有關安排同與以往各公共選舉相同,沿用多年,行之有效,由於所有投票站都是臨時借用場地,沒穩妥的地方存放選票,所以票站主任、副主任及助理主任,會於選舉前約一星期,分批到選舉事務處提取所屬投票站的部分選票、選民登記冊文本及選舉物資,再在投票日早上六時四十五分前,帶回投票站報到。

選舉事務處表示,選票亦會以防干擾膠袋包封,貼上封條,由選舉事務處及票站人員雙方加簽,存放在行李箱內及上鎖。投票箱亦會進行封箱程序,在背門上鎖及加上封條,並邀請在場的候選人或代理人見證。